• 特色一:目標到期策略 投資更簡單
  • 特色二:亞洲債市發展前景佳
  • 特色三:聚焦新興市場國家,兼顧收益與信評的投資配置
  • 特色四:弘收投資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經驗豐富的債券投資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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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及風險預告書。銷售機構有本基金公開說明書備索,投資人或可至本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有關投資人及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至前揭網站查詢。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本基金之績效,本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投資人因不同時間進場,將有不同之投資績效,過去之績效亦不代表未來績效之保證。 投資人投資以高收益債券為訴求之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由於高收益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故本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本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 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本基金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本基金風險收益等級為RR3,本基金係以總體經濟基本面為主要投資依據,進行各市場資產配置,以追求兼顧資本利得以及固定收益之報酬為目標。然而因為新興市場資金流動對市場造成的波動影響較大,因此本基金定位為中等風險之投資商品,適合追求固定收益之穩健型投資人。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無法涵蓋所有風險,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本基金可投資具私募性質之美國Rule 144A 債券,該類型債券包含下列風險:債券發行人違約之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交易對手風險等,有關本基金運用限制及風險請詳見公開說明書。 本基金非保本型基金。本基金三年期滿即信託契約終止,經理公司將根據屆時淨資產價值進行償付,本基金非定存之替代品,亦不保證收益分配之金額與本金之全額返還。投資組合之持債在無信用風險發生的情況下,隨著愈接近到期日,市場價格將愈接近債券面額,然本基金仍可能存在違約風險與價格損失風險。本基金投資組合除執行信用風險部位管理以及因應贖回款需求外,將採取較低周轉率之投資策略,同時原則上,投資組合中平均債券到期年限以不超過基金實際存續年限(即三年期)為主。此外,本基金的存續期間(duration)將隨著基金的存續年限縮短而逐年降低,並在三年期滿時接近於零。投資人應特別留意,經理公司得於募集期間視本基金達首次最低淨發行總面額之情形而決定是否再繼續受理投資人申購。基金成立日後第十個營業日(含當日)起即不再接受受益權單位之申購,閉鎖期後(即本基金成立日起九十日後)開放投資人申請買回,但基金到期日前之買回,將收取提前買回費用(買回費用以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2%計算),並歸入本基金資產,以維護既有投資人利益。本基金不建議投資人從事短線交易並鼓勵投資人持有至基金到期。另本基金因計價幣別不同,投資人申購之受益權單位數,於本基金成立日前,為該申購幣別金額除以面額計。於召開受益人會議時,各計價幣別受益權單位之每受益權單位均有一表決權,不因投資人取得各級別每受益權單位之成本不同而異。受益人不得申請於經理公司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新臺幣計價受益權單位與外幣計價受益權單位間之轉換。本基金成立屆滿二年後,而於本基金持有之新興市場債券到期時,經理公司得投資短天期債券(含短天期公債),同時不受信託契約第14條第1項第3款所訂「投資於新興市場債券,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之限制。所謂「短天期債券」係指剩餘到期年限在二年(含)以內之債券。 本基金投資區域主要涵蓋新興市場或地區,各國政經情勢(例如罷工、暴動、戰爭等)或法令的變化,可能對本基金所投資之市場及投資工具之報酬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本基金係以分散投資標的之方式經營,在合理風險下,投資於有價證券以謀取長期資本利得及投資收益。惟風險無法因分散投資而完全消除,投資人應注意本基金可能產生之風險包括流動性風險、市場風險、外匯管制及匯率變動之風險、投資地區政治、社會或經濟變動之風險、商品交易對手及保證機構之信用風險、以債券通「北向通」投資中國大陸銀行間債券市場之相關風險與其他投資風險等。國票華頓投信已就可靠資料或來源提供適當之意見與消息,但不保證資料來源之完整性,如有任何遺漏或疏忽,請即通知本公司修正,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受僱人,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